為了成全別人,就該犧牲自己嗎?

不論是在感情中,或是在群體中,你是否曾經為了成全大局,而犧牲了自己呢?我是一個個性比較剛烈的人,特別是年輕的時候,我不太為了成全群體,而犧牲自己的利益。或許是年紀大了,或許是性格改變了,現在的我,有時候也會為了大局,而不去做一些事情。比方說,為了維繫一個團體對外的形象,我即便對團體內的事情有一些不滿,也不希望透過表達自己的不滿,來影響了團體的對外形象。就有點像是家醜不外揚的感覺,有些事情自己內部處理就好了,沒有必要公諸於世。但是這樣的作法真的比較好嗎?

答案很顯然是不一定,有的時候,你把自己受的委屈公諸於世,是很重要的,就像若你知道在單位內有一些不法的事情,像是性騷擾、性侵之類的,你就應該要公開。雖然公開會對你自己也造成一些衝擊,短期內也會對單位的名譽有不好的影響。但是,若你不公開,而是這件事情後來被別人揭露,那這對單位造成的傷害是更大的。

因為一件事情所造成的影響,很難去做評估,所以很多人在面對這樣困境的時候,可能會比較傾向選擇息事寧人,反正大不了就是自己吃點虧。有些人、團體就是看準了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所以會故意讓你吃虧,然後又拿什麼要為了大局著想,讓你覺得如果你去抱怨,就是一個自私的人,就是不夠為大局著想。

到底該怎麼做呢?

首先,我要告訴大家,這絕對沒有一個套用到所有情境都適用的作法。但是大家可以從幾個角度來作判斷:第一、這個犧牲小我,是否是你可以接受的。犧牲的大小,應該是由你主觀判定的,而不是旁人用什麼客觀標準評定的。畢竟,每個人看重的事情都不一樣,只要你覺得是很大的犧牲,它就是很大的犧牲。比方說,對主管來說,他可能覺得只是要你今天多加班一個小時,為什麼不能就要那麼大作文章。很有可能,今天晚上你有很重要的事情,所以加班不是一個選項,加班是不應該要發生的事情。只要你覺得這樣的犧牲,是你自己可以接受的,那麼就可以考慮是否要為了其他人而做出這樣的犧牲。你不應該因為別人覺得這件事情很小,就要委屈自己犧牲;同樣的,你也不要因為別人覺得你自己的犧牲很大,就覺得自己被剝奪了。如果這件事情對你來說就是一件小事,那它就是一件小事。 

第二、你是否有想那麼做。這很像是廢話,不過我覺得很多時候,我們都沒有足夠的機會可以去思考,就必須快速做出決定。但是,真的好好想想,自己是不是心甘情願地,想要為這個人或是這個團體付出。有些人或是團體,他們根本沒有把你的犧牲當作一回事,會覺得你就是應該那樣做的。對於這樣的人或是團體,就算再小的事情,你都不該委屈自己。如果你明知道自己的付出會被辜負,但還是去付出,那你其實就是一個濫好人。我不是要說社會上壞人很多,但是真的有很多人,會覺得我請你幫忙,你願意幫忙,那是你自己願意的,我沒有逼你。但是,他們並不會因為你幫助了他們,就會覺得他們在未來你需要協助的時候,他們需要伸出援手。

當然,也有一種狀況,你可能就是很愛那個人,所以只要那個人提出什麼需求,你都一定會答應,那也沒辦法。就像我最近看One Day的影集版,劇中的女主角Emma對於男主角Dexter的予取予求,在早期基本上就是好好好,這也是一種選擇。

第三,幫自己保留籌碼。有些人在請求我們付出的時候,會釋放出一些利多。你千萬不要覺得,自己只是順手之勞,或是這事情很小,就覺得它們沒有必要給你一些好處之類的。既然付出了,就要讓別人知道,你期待要獲得什麼樣的回報,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即便是對上很熟的朋友,你也應該這樣做,當然你要求的回報可以不用那麼制式,可以說你欠我一個人情之類的,這樣也可以。你有所要求,別人也才會珍惜!如果遇上一些常不守信用的人,記得要有白紙黑字的紀錄,千萬不能只有口頭的聲明。這社會上有很多耍賴的人,大家真的要多留意。 

我把本分做好就好了嗎?

不過對現代人來說,可能會有另一個相反的現象,就是每個人只在意自己的權益,而不願意多做付出。在影集極度不妥中,有一集就有這樣強烈的對比,因為很重視員工工作的權益,結果節目企劃人員要交代事項的時候,必須交給兩個不同的人, 因為工作不可以超時,所以有兩個人來負責協助節目企劃人員。但以往,這只需要一個人來協助就可以了,雖然這個人會很辛苦,不過這是過去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樣態。

如果我們總是期待別人去做本分之外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太好,甚至可能會讓人覺得你是慣老闆。現在我是系所主管,我對於系上的幾位秘書,真的是非常的感恩,因為他們不會覺得時間到了就該下班,很斤斤計較。不過,我希望他們沒有覺得我在ㄠ他們,我自己也會盡量不要增加他們本分之外的負擔。只是有的時候,會有一些突發狀況,若用很死板的規定,並不是那麼恰當。我覺得這比較像是一種互信的默契,就是有個時候你多做一點,有的時候我就給你方便,讓你可以少做一點。在人與人之間是互信的時候,這樣的作法,我覺得是蠻好的。可是,如果你和另一個人之間並不存在這樣的信任關係時,我會建議還是把醜話講在前面。你不一定要把規則訂的很死,但不要給予過多的彈性,否則可能會對自己不利。

雖然我認為這樣是可行的,但我也知道在比較先進的國家,基本上都是採取法律至上的作法,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不符合規定就不可以,只有依循這樣的規定。一開始接觸這樣的做法,會讓追求方便、效率的亞洲人,覺得怎麼會這樣… 只是,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人權。我記得跟旅行團去希臘旅遊的時候,有一段是需要搭乘遊覽車的,導遊就告訴我們,每個一段時間,司機就需要休息,而且時間還不短。當時,我覺得有點不方便,但仔細想想,如果司機因為沒有足夠的休息,結果發生事故,受害的是像我這樣的乘客! 所以只要規定制定得當,照著規定走,並不是一件壞事。我們不能因為沒有辦法制定好的規定,就覺得我們要保留彈性,要人性一點,這根本是很荒謬的論述。

最後我想談一下,不管是在規定內或是規定外,若我們希望別人可以放棄一些好處,我們該怎麼做呢? 以前我們可能會用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來當作主要的論述。但老實說,這樣的說法,已經不符合現在的潮流了,人們越來越看重自己的利益,怎麼可能會覺得要為了大我,而去放棄小我呢? 

我自己發現比較可行的做法,是讓對方覺得他做這件事情對他來說也是有好處的。想像一下,如果希望同事可以協助你做一件事情,你就不能適合情緒勒索他,說你要為了大局著想,所以該幫忙做這件事情。雖然這件事情真的是為了大局著想,但你若讓同事更清楚看到這所謂的為大局著想能夠對他自己也有很多好處,那他也比較容易會接受你的請求。

當然你也可以用一些很高超的伎倆,不是問他可不可以幫忙,而是給她兩個方案,讓他當中選一個。人們在面對這樣的情境時,會很直覺得去選擇一個對自己比較有利的,而不會去想說,是不是一定要從中選擇一個。有選擇的自由,是相當有魔力的,大家下次也可以試試看!

如果真的沒有成功,你也不用感到氣餒,你只是需要調整自己做事情的方法。比方說,如果你是老闆,員工都不願意做一些犧牲,那麼你可以透過獎勵或是懲罰,來促成他們去"犧牲",但當你用獎勵或懲罰的時候,這些所謂的犧牲,其實就不是犧牲,而是一個可以為他們帶來好處、或是免去麻煩的做法。老實說,這樣做,對員工來說,並不是特別有好處,因為這樣就是照規定來。從老闆的角度來看,雖然要多付出一點什麼,但是因為可以不用去"求"員工,老闆可能覺得這樣是更方便的。倘若你的老闆是個還算值得信賴的人,那聰明的員工,我鼓勵你可以做點小犧牲,或許就有機會可以換來老闆大大的回報。越是計較,可能反而會損失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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